本报讯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殡葬服务机构联合督查办法》,这是继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后的一项常规制度。办法以《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依据,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为导向,明确了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联合督查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督查范围、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责任追究,具有很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为今后一段时期苏州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

各司其职,随机联合督查。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的原则,成立以市民政局、公安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卫计委等部门组成的市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联合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督查指导。各部门职责明确,联动响应。
明确内容,强化公益理念。督查范围包括全市各殡仪馆、殡仪服务(守灵)中心、公墓、骨灰堂(塔、陵、园)、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社会殡仪等机构和单位。督查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方面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方面,以及对市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联合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等10项内容。
惩防并举,落实问责机制。督查领导小组每年将进行定期不定期随机督查,采取实地踏勘、查阅台账、意见反馈、督促整改等方式,对各地各相关单位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报市政府领导审阅后及时通报各地政府。对存在违规行为、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相关程序规定予以处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