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设施在城市中的布局首先要满足殡葬设施的基本选址原则。同时,要考虑服务半径,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城镇,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大,而在部分山区或者丘陵地区,应依据具体地理条件,合理布置。市区范围,殡仪建筑以殡仪馆为基准,殡仪服务中心结合殡仪馆并适度考虑行政区划。而安葬设施应当结合殡仪建筑,“殡”“葬”适度分离又联系紧密,建立辐射全市的殡葬服务网络。而市域内各个周边县城应拥有相对完善的殡葬设施。

如长沙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05-2020),规划范围为长沙市市域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11820平方公里。规划殡仪馆4处,总占地面积129.52公顷(含墓区63.47公顷)。规划经营性公墓10处,总规划用地面积176.09公顷,保留长沙市殡仪馆内骨灰寄存楼、湖南革命陵园寄存楼。规划新建候照墓园骨灰寄存楼(塔)、宁乡殡仪馆骨灰寄存楼、浏阳火葬场骨灰寄存楼。规划布置多处殡葬服务中心和遗体法检中心等殡葬配套设施。规划的4个殡仪馆较为合理的分布在城市核心区,而作为辅助的12个殡仪服务中心弥补了殡仪馆辐射能力不足的缺陷,将辐射范围扩大到整个市域。经营性公墓的部署也结合了殡仪馆的位置,涵盖了整个核心区。而在核心区外的市域范围,公益性公墓、骨灰寄存楼也都均质的分布在规划范围内,能够便捷有效的提供殡葬服务。
在建立辐射全市的殡葬服务网络时,我们还应当考虑城市空间结构的不同对于殡葬设施布局的影响。我国城市空间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带状城市、圈层城市、组团式城市。对于这三种类型的城市,对应的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也要结合城市的结构特点,进行不同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