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丧葬文化产生的影响+分深远
丧葬文化是在几千年实践过程中不断传承和积累下来的,历史十分悠久,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产物,成为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认识历史的重要载体,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现代人安葬逝者的方式。在古代,丧葬文化与政治联系紧密,统治阶层十分重视去世后的安葬选择,花费巨资建设陵寝,准备丰厚的陪葬物品,体现出至高无上的权利,甚至有的朝代将丧葬上升为法律的高度,加深了丧葬文化的印记。现在,丧葬文化与孝道文化紧密结合,相信去世的人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通过厚葬可以让逝者在另外一个世界生活衣食无忧,同时,让在世的人寄托哀思,得到心灵的慰藉。D镇的原有的丧葬文化除了实行火化以外基本没有改变,主要包括泼汤、披麻戴孝、装棺再葬、烧纸扎、摆祭品等,如果事主擅自改变传统丧葬文化习俗,一方面怕被亲属及老百姓指责为不孝,面子上过不去;另一方面,担心亲属在另外一个世界过得不好,良心上不安;再一方面,害怕对活着的人产生不好的影响。

2、管制型绩效考核导向难以革除丧葬陋习
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践来看,绩效考核是考察社会底层群众对基层政府所采取的公务事务建设效果的满意度测评,是衡量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机关改进服务方式的外部监督力量。而在管制型治理思路下,绩效考核被异化为数字、指标的考量,忽视了诸如群众幸福感等软性指标。D镇在丧葬文化形成过程中,过分注重采取强制性手段,利用镇村管理人员强制实行当地简办标准,一些村民因忌惮政府权威在办理亲人丧事时不敢大操大办,刻意的或者说不得不去简化仪式,这种僵化不灵活的管理方式从表面上看能取得一些效果,但陋习容易死而复生,卷土重来,这无形之中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习俗就是习惯,风俗,是个人或集体的传统、传承的风尚、礼节、习性。实施管制型绩效考核导向属于一种外部手段去干预习俗,并不是治本之策。如果要改变习俗必须要让习俗的遵守者充分了解旧的习俗有哪些不好的方面。旧的丧葬习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一场葬礼基本需要花费7000元左右,对于D镇的群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新的丧葬习俗仅仅需要支出500元左右。如果要改变习俗必须解决群众认为要执行新的习俗的困难是什么,群众之所以不接受新的丧葬习俗,主要是考虑别人的看法,不想被别人指责为不孝,政府在这其中要积极推行,并坚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强化政策的连续性,才能树立群众形成新的丧葬习俗的信心。
3、宣传教育缺乏科学性难以营造良好的丧葬文化氛围
科学且强有力的宣传体系来对于文化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宣传对文化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会在潜移默化中增加群众对这种文化的认知,加深思考,不自觉的遵守这种文化。D镇制定宣传措施不够科学,对于宣传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在殡葬改革之初宣传工作确实做到了铺天盖地,后期宣传开展较少,人们在思想上慢慢淡化了对文明丧葬的意识,没有长期有效的发挥作用。宣传手段比较单一,主要通过条幅,村村响喇叭等,不能采用开展文艺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树立先进典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人们对这种司空见惯的宣传方式印象不深刻,缺乏吸引力,更不能做到入脑入心,更不会形成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
4、执行主体履责不到位难以使丧葬文化有效形成
在D镇推进丧葬文化培育的主体主要是镇政府、民政所、村级红白理事会。D镇在推进形成文明丧葬文化的过程中人员力量不足,这些人员主要是镇民政所人员,D镇民政所人员共有4人,承担着上级关于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6000多个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只有2人从事公益性公墓相关工作,加上D镇区域面积较大,很难跟踪每个逝者进行指导服务。部分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存在偏见,工作积极性不高。负责红事白事办理的理事会是“村民进行自治的,是一种社会组织,一般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下成立,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更无强制力量,仅仅拥有倡导的功能”。然而,在传统管制型治理方式下,红白理事会未能真正实现与行政体系的脱钩,在一些地方,红白理事会甚至已沦落为基层政府应付上级机关殡葬改革考核而设立的一种组织形式,D村红白理事会很少参与到公墓建设与管理事务中来,红白理事会的理事长由村委干部兼任,理事会成员身兼数职,对理事职责不熟悉,理事会的功能被异化了,村民建言献策的空间受到压缩,新式丧葬文化形态培育趋于缓慢。监管是推进执行的有效手段,D镇本身从事公墓管理的工作人员就十分紧张,并没有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