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殡葬改革不仅是民政领域的工作,也是“三农”工作的一部分,殡葬改革不仅对社会的丧葬习俗产生影响,也会对传统孝道、村庄秩序等产生影响,殡葬改革不只是丧葬内的变革,还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基于此,对待农村殡葬改革,一方面要有足够的信心。经过几十年持续不断地抓殡葬改革,广大城市居民和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接受并适应了新型殡葬理念,经营性公墓、骨灰堂以及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文明生态丧葬方式逐渐被他们接受,农村殡葬改革的阻力正在逐渐减小;

另一方面要对农村殡葬改革抱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对待坟头占地问题不能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必须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做现实的处理,循序渐进的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既要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坚守改革的底线,又要考虑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将现阶段殡葬改革的目标与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结合起来,不超越当前历史阶段激进推进殡葬改革。传统殡葬观念并非一朝一夕形成,改变传统殡葬观念也绝非朝夕之间能够实现,农村坟墓占地不是新问题,也不可能一夜消失,我国推行殡葬改革已有50多年,《殡葬管理条例》亦实施20多年,在2012年修汀中进行了更符合法律精神的人性化的修改,删除了“民政部门强制执行”的规定,在立法层级上一直保留在行政法规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应当是充分考虑到殡葬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我们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做好当下,面向未来,以时间换空间,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相信随着我国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城乡融合进一步加深,很多先进的文化理念会更快更深地融人农村人的生活,以生态节地安葬为核心的新型殡葬模式亦将逐渐被农村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