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太原、大同、晋中等市在市级殡仪馆搬迁改造方面,加强规划,加大投人,完善服务功能,取得了群众满意的效果。垣曲等县(市、区)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县级殡仪馆建设方面带了好头,取得了新的突破。到2016年底,全省共有殡仪馆27个,经营性公墓34个,年火化遗体2.4万多具,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殡葬服务。

但是,我省殡葬改革工作总体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滞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化率低。新划定的93个火葬区中,由于缺乏立项和资金支持,还有52个县(市、区)未建起殡仪馆,遗体无法火化,殡葬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二是殡葬公共服务投人不足。惠民殡葬政策减免标准较低,覆盖范围较小,同其他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传统保守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广大群众甚至一些党员干部对殡葬改革的接受度较低,大操大办丧事时有发生,土葬和乱埋乱葬现象比较严重,占用和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转变观念、移风易俗任务还很重。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生态文明,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利在千秋的重要民生事业。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赋予殡葬服务新的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对殡葬改革提出新的要求,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压力逐年增大,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更加艰巨严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推动我省殡葬改革事业在短期内得到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