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7日,记者从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后将在全区每个市县设一个“殡葬服务中心”,结束百姓在街巷及家中举办丧事的历史;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国家和社会给予适当救助的殡葬救助制度,要求新亡人员全部进入公墓埋葬,并增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为火葬区。
为保证殡葬服务工作健康运行,自治区民政厅建立了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和殡仪服务站的审批制度,今后在全区每个市县设立“殡仪服务中心”,用于殡葬用品销售点和群众治丧活动举办点。同时,公益性公墓销售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2万元以下的经营性公墓销售利润控制在20%以内,2万元到5万元利润控制在25%以内,5万元以上双方协商。各殡葬经营单位对持有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和有效证件的农业人口,生活困难家庭和鳃、寡、孤、独、残等人员按收费标准给予下浮20%的优惠,公墓按照民政厅的要求建立了殡葬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减免部分收费,对革命烈士及家属、病故军人及家属和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及离休老千部、老军人、劳动模范、优秀老师等给予优惠照顾。
“十一五”期间,全区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全区经营性公墓达到34家,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所经营性公墓。银川市和石嘴山市不再新建经营性公墓;公墓以外埋葬的旧坟要逐步迁入到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安置,新亡故的人员全部进入公墓埋葬,增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为火葬区,积极探索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国家和社会给予适当救助的殡葬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