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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确定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高起点、广覆盖的要求精心规划实施

时间: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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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面落实惠民殡葬为主线,以推进乡镇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为重点,以绿色殡葬、文明殡葬为导向,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和殡仪服务市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加强殡葬行业的依法监管和规范运行,积极倡导和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恕采化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殡葬服务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把管理和服务、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党和政府是深化殡葬改革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应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基本殡葬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政府殡葬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坚持殡葬习俗正确导向,规范殡仪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3.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各地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注重统筹规划和协调。要坚持政策引导,先疏后堵的方法,抓重点、攻难点,加强组织推进,实行分类指导,促进殡葬改革规范、有序、适度超前发展。

    4.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确处理行政与事业、服务与经营的关系,充分发挥公益性殡葬事业单位在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保障群众殡葬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实现殡葬服务经营的公平、诚信、公开、公正。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1.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提升惠民殡葬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完成以乡镇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新产生的骨灰由当地政府提供免费“入室”存放;3.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公墓的内部改造和生态建设,全面推广墓碑小型化、艺术化、多样化,1级以上公墓园林化、生态化达70%以上;4.基本完成村级骨灰埋葬地和散坟的整治平迁,实行集中安葬或转移到公益性骨灰堂集中存放;S.倡导和鼓励骨灰深埋、散撒、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绿色葬法。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四)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各地要在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迅速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全市联网的便民惠民殡葬服务和信息网络,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努力提升惠民殡葬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投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强以乡镇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苏州市区由市适时择地统一规划建设公益性骨灰堂,按20年的需求量规划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对殡仪馆和已建公益性骨灰堂的改造升级,更新落后的火化设备和殡葬职工防护设备,扩建停车场地、道路、绿化、照明和休息场所,提升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市、镇两级殡仪服务中心(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和殡仪用品市场,人口比较集中的新建社区要规划建设集中办丧场所。规范殡仪服务用品销售点,取缔无照经营和违规销售现象。

    3.规范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的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公益性墓地)、公益性骨灰堂的依法规范管理,统一制定规范管理的标准和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深入开展经营性公墓的等级评定和达标升级活动,提升公墓的档次和服务的质量,坚决遏制公墓的无序扩张,严禁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无存量用地的公墓要强化公墓内部的改造和园林化、生态化建设。坚决取缔非法公墓,同时要做好塔陵的后续处置工作。做好对现有塔陵的功能定位和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工作,在保留其对外经营的同时,可开辟公益性骨灰堂的功能,为本地群众提供公益服务。

    4.理顺殡葬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府牵头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行政机关要与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脱钩,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行业任职或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

    5.推进殡葬改革创新。积极整合殡葬资源,开展殡葬改革理论创新和机制创新,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殡葬改革实践,提高推进殡葬改革的能力。要紧密联系我市的实际加强改革设计和规范引领,创新服务形式,加大殡葬科技成果应用力度,推广使用节能减排的殡葬设备和一次性可降骨灰盒的使用,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和引导政策,推动绿色殡葬。

    6.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各地要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文明殡葬的乡规民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