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墓建设过多过乱。乡村公益性公墓是指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目前,舟山市共有行政村296个,建有乡村公益性公墓261家,总占地面积近3000亩建设墓位超14万个个别乡镇甚至存在村村都有公墓的现象2015年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交通不便的边缘小岛外,停止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但因重大工程项目拆迁,定海仍新建了村级公益性公墓1处。

二是未批建设现象严重。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公益性公墓须经当地发改、规划、国土和农林等部门同意后,报民政部门批准。目前,舟山市仅2家公益性公墓通过多部门审批,57家通过民政部门预审,137家通过民政预审后相关部门备案,65家未经过任何审批手续进行建设。
三是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大多数公益性公墓缺乏完整的审批手续,舟山市仅不到20%的公益性公墓到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核定或备案。为追求利润,部分村级公墓存在超面积建墓、高利润定价和跨区域销售现象,甚至将对外销售公墓作为村集体创收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