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提高火化率,促进和谐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加强殡葬改革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及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丧俗改革,基本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在全社会初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

(二)具体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殡葬法规和相关政策。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到2010年使我州平均火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环境园林化,设备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的新建和改造工作,做到科学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配套,整体景观和谐,符合现代殡仪流程要求。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以前,要求每个县都要规划建设一个殡仪馆和一个公墓。
3.积极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未建经营性公墓的县,要尽快规划建设;要积极推行树葬、草坪葬等新的骨灰处理方式。积极发展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民间组织,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服务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以殡仪馆为主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殡葬服务单位协调运转的殡葬服务体系,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