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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殡葬服务设施现状及问题

时间: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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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大量村级公益性公墓,且葬式结构单一

    2019年,根据现场测绘等调查,临安区现有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共有709处,其中殡仪馆2家、经营性公墓2处、公益性公墓(骨灰灵堂)705处。公益性公墓(骨灰灵堂)中有7处为镇级公益性公墓,4处为骨灰灵堂,其余均为村级公益性公墓。从葬式结构来看,临安区虽然形成了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公益性骨灰堂四类殡葬服务设施。但公益性公墓仍以传统墓穴葬为主,葬式结构单一。全区骨灰灵堂仅有4处,且使用率不高,树葬接受度低,远远没有达到现有相关政策所提倡的要求。           

                                                 

2、公益性公墓“散、小、广”,土地利用不集约

    临安区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叶开始遗体火化改革,2003年响应省民政厅要求,在全区农村推行生态墓地建设,实行集中性安葬。当时,临安共建61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实现村村建公墓。导致外围乡镇有多处公益性公墓,并广泛分布在各个自然村之中。如临安区中西部地区的放潜镇、湍口镇、太湖源镇、天目山镇,其公益性公墓规模多达到65-85处。

    临安区不仅村级公益性公墓数量过多,且空间分布上呈现“散、小、广”的特征。一个自然村中甚至有多处公益性公墓点,例如湍口镇共有77处公益性公墓,但其中湍口村、洪岭村两个村各有9处。

    外围乡镇的公益性公墓不仅数量多,且整体规模偏小。根据统计,穴位规模少于100座的墓地有411处,占比58%。这一现象在临安西部地区的乡镇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如清凉峰少于30座的墓地占比高达63%。

    从建成公墓的占地面积来看,全区墓均占地面积约10㎡,土地利用不够集约。大多数村级公益性公墓墓位面积大大超出现有标准,微型节地墓较少,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建设寿坟等现象。且大多数墓区绿化覆盖低,硬质铺装多,绿色生态效益不高。

3、与生态要素冲突,选址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

    由于长期缺乏殡葬专项规划的引导,临安区很多公墓存在选址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部分公墓与生态要素冲突,根据梳理,与生态红线、公益林、水源保护区、永农等存在矛盾的现状公墓约205处,占总公墓设施数量的29%,部分镇级公墓甚至也与国家公益林等生态要素冲突。很多公墓依山而建,导致青山白化现象较为严重,并与当前生态文明战略、国空政策要求背道而驰。

    其次,部分公益性公墓与居民使用相悖、与城市景观相冲突。例如外围乡镇地区部分村级公益性公墓远离居民点,由于山地交通相对不便,目前基本处于搁置状态。在临安城区,部分殡葬服务设施临近高速口或交通要道,影响临安的城市景观风貌。

4、村级公益性公墓乱象仍然较多,管理难度高

    外围乡镇地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主要服务本村村民,服务覆盖力有限且乱象较多。如:大多数村级公益性公墓并没有通过审批。村级公益性公墓大多大小不一、设施简单,村民自留地私建坟墓、违规建墓、公墓暗扩现象依然偶有发生。众多的公墓乱象,加之村庄人口的流失,为临安区推行生态节地葬、优化整个地区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