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促进“生态龙岩”建设,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殡葬改革工作呈现“新亮点”。

责任更加明确
“在新《意见》出台前,我们执行的殡葬改革方面的规定是很早之前颁布的,一些内容已经不符合现在情况。”市民政局福利慈善和社会事务科竭科长说,相较之前,这份文件更符合时代发展需要,对于各部门在殡葬方面的责任也进一步明确、细化。
记者了解到,虽然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化,火化率大幅提升、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态殡葬、文明节俭办丧逐步成为共识,但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修建大型墓地、骨灰二重葬、丧事大操大办等殡葬不文明现象。
过去,对于这些现象许多部门均表示不好管,不属于职责范围内;如今《意见》则对此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对临街搭棚治丧、占用林地耕地乱建坟墓、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不规范等现象,《意见》明确了财政、城关、林业、国土、公安、工商、民政、卫生、宣传、监察等各部门在殡改工作中的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为推进我市殡改工作提供有力政策和制度保障。
推进基本殡葬服务
目前,全市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总数达到1283个,覆盖我市72%的建制村,计划到“十二五”末,覆盖率将达到85%以上。
针对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白姓戏称“死不起”的殡葬行业不规范现象,《意见》明确的规定,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公益性公墓要实行政府定价;对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和经营性公墓,将加强价格指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其他必要的价格管理方式。
《意见》还要求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倡导文明殡葬新风中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同时,监察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此外,《意见》提出要完善社会协同参与机制,通过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以清明节等民问传统节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促进“生态龙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