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公益性公墓是指根据政府统一规划,由符合条件的农村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许可建立,为申请主体辖区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公墓是相较于经营性公墓的一个概念,经营性公墓主要为城镇居民提供有偿的殡葬服务,而公益性公墓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乡村村民提供殡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公益性公墓一般由政府主导进行规划与建设,属于公共开发性质,乡村公墓建设也以发展公益性公墓为主,经营性公墓由于其特殊性和相关政策的限制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围。
根据公益性公墓的现状及相关规定,其公益性特征主要体现在:1.非营利性。根本上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2.定向服务对象和地区。服务范围为申请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区域村民。3.建设成本不宜过高。一般由国家或乡镇集体投资建设,以满足功能服务为主,杜绝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