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标志是建立在良法善治基础上的法治,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夸大祭祀规范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试图以民间规范完全取代地方立法;但同时又要让地方立法的实施不至于背离其法治主义价值追求和彰显地方特色的立法宗旨。祭祀自身的风俗习惯作为一种长期存在并且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社会规范自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作用。如果把传统风俗转化为法定义务,但是并没有提升风俗内在的实际效果,方式不对还会与传统风俗原有的目的相背离,那么法律规范在尝试影响具体行动时通常并不会产生实效,而是徒劳无功[f}}l。苏力认为,“任何习惯一旦纳人制定法,付诸文字,就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其作为习惯的活力”。因此,要加大地方立法与祭祀行为相关民间规范间的联系,促使两者有效互动。

首先,祭祀内含的民间规范和地方立法冲突的协调可从法律文化整合上人手,这两者在性质上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应加强两种文化的整合。对于祭祀内涵习惯和规范吸收之时要遵守原则性规定,有关祭祀的内容国家层面规定大多是原则性的,所以对中央立法未规定的祭祀领域,地方在立法之时应秉持谨慎的态度,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立法应当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就要求充分合理地吸收祭祀规范的优质内容,积极探索地方立法与祭祀民间习惯良吐互动的创新性路径。其实现需要依靠当地政府、民间组织、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公共事务主体的共同发力。比如,为促进文明城市建设,银川市开展了治理群众沿街随意烧纸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专项活动,建立了由宣传、民政、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园林、环保、消防、监察以及市辖三区政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在各个民俗祭祀节点,以疏导代替禁止封堵,以服务代替强制管理,逐步引导广大群众定点供烧冥品,树立文明祭祀理念,高度重视辖区内传统节日祭扫焚烧点的安全防范、规范服务和清洁工作,在每个祭祀节点当天,都会安排宣传车巡回宣传文明祭祀通知要求,悬挂文明祭祀宣传横幅,张贴定点焚烧指示牌,协调街道民政专干和城管部门布设垃圾清扫车,现场引导群众定点焚烧,环卫工人及时清理焚烧桶灰烬,劝阻市民群众在草坪、人行通道和树林内烧纸祭祀。通过长期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已逐渐形成了到指定地点烧纸的习惯,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祭祀行为明显减少,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方式也逐渐为群众所接受。再者,增强地方立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沟通需要充分借助于地方立法这一立法模式,就需要立法主体根据民众的需求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对于民众强烈反映的祭祀需求、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密切关注的封建迷信祭祀现象,依据符合民众要求的祭祀道德和祭祀习惯提供具体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各地立法机关根据当地特色做好移风易俗,助推民众采取合法合规的祭祀行为与祭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