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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施行与殡葬习惯法制度衔接不畅

时间: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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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明殡葬改革要求,移风易俗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土家族殡葬制度的相关内容因为是传统的,所以大多被认为是落后的,需要被革新取缔。现实中政府机构对于相关土家族殡葬制度的仪式和行为都是持反对态度,立法中也鲜见吸收土家族殡葬制度的相关内容,这其实是因噎废食的行为。

    殡葬改革对落后的殡葬文化确实应当革除,但因为传统殡葬制度存在落后因素就否认整个土家族殡葬制度是不明智的,应当看到土家族殡葬制度在整个土家族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发掘土家族殡葬制度的优良文化素材作为培育新殡葬文化制度的重要渊源,继承和发展是改革殡葬制度的重要思路。民政部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fll中也要求根据地区实际,考虑地区特色葬式葬法,发掘民族特色殡葬形式。这要求政府机关要破除殡葬改革的思想限制,重新审视土家族殡葬制度的合理性和现代化改革的可能性,在制定相关殡葬管理规范时将土家族殡葬制度内容考虑其中,融合土家族民族特色殡葬文化,吸收相关崖墓葬、溶洞葬等生态葬式葬法,促进国家法与殡葬习惯法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