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致力于殡葬改革。结合我国的制度设计和文化传统,殡葬改革可以吸收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从而完善我国的殡葬管理制度。主要思路如下:

第一政府应该发挥主导性作用。
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我国的改革开放的经验表明.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二是殡葬事业的公益性性质表明,作为涉及所有人的公共事务,殡葬服务不能离开政府的管理而独善其身坚持殡葬行业的公益性和公共性,要求政府来提供基本的殡葬公共服务。这也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政府的殡葬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基本服务.在逝者登记、公墓、殡仪及其相关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制定基本的法律法规,维持殡葬管理的基本秩序,对殡葬市场进行监管。尤其是对个性化的殡葬服务消费,政府应该维持市场秩序,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鼓励市场、社会组织参与殡葬管理
市场与社会力量是对政府职能的部分替代与有效补充市场参与主要表现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生产以及个性化的殡葬公共服务由企业提供从公共物品的基本理论分析,即使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参与生产,而是由市场来参与生产美国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结论.尤其是职业化与技术应用等经验值得借鉴。在我国,并不宜大范围推行殡葬服务产业化或者市场化,而只应该作为政府主导下的有效补充。
社会参与主要是指殡葬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我国正在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职能有效让渡给非政府组织.让它们承担相应的服务.既顺应了改革的趋势.也体现了社会管理的趋势。殡葬协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在殡葬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制定和细化行业从业标准规范,维护行业市场的秩序,在殡葬单位与政府民政部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目前,我国的社会参与还面临很多挑战,需要在持续的改革中加以完善。
第三,殡葬改革应发挥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
当前.我国的殡葬改革重点是提倡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从文化作用的规律看.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改革中应考虑不同文化传统比如.火葬作为中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政府要提倡火葬,但需要考虑少数民族的殡葬传统。我国在尊重这种文化差异的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借助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向公众宣传殡葬改革,以实现广泛的社会认同。西欧和美国的宗教传统非常深厚,甚至更加复杂,但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接受火葬的公众正在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总之.文化的进步有助于促进我国殡葬改革的深入,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文化的途径提出切实的政策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