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殡葬改革政策四十多年以来,虽然在提高遗体火化率、扩大火化区、节约殡葬用地、改进社会殡葬习俗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值得肯定的成就,但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和经济全球化对殡葬改革事业的客观要求来看,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推行殡葬习俗改革的载体,我国的现有的殡葬事业单位目前存在功能模糊、职责不清、管理方式单一、运营效率低下、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既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也不适合现代经营管理的需要,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创新能力不足,消费者合法合理的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已经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殡葬习俗的改革。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最初作为国家推行殡葬习俗改革政策工具的殡葬机构,其社会强制功能已经逐步弱化,而社会服务功能却不断得到强化,殡葬服务的消费性特征逐步显现。可以说,殡葬事业单位及与其相配套的殡葬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了。

虽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国有殡葬服务经营者还具有一些优势:多年以来由殡葬改革政策确立的行政垄断优势地位不会在一两年内很快消失;市场管理经验比较丰富,服务组织体系比较完善;现有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比较先进,资本规模比较大,资产积累比较雄厚;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力资源储备。但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殡葬业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国内大部分殡仪馆火化设施、设备落后,科技含量较低,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跟不上,国内殡仪事业自身力量弱小,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一时还难以与现代化程度极高的外国殡仪市场抗衡。政府在促进殡葬服务业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应从产业安全的角度,通过多方协调,打破地域垄断,在政府主导下,推动横向联合以及相互兼并、合作,组建大的殡葬业集团,增强其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最终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促进殡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