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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制度执行的社会成本约束

时间: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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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所有权还是行动权,作为一种制度,都存在创立、维持和实施成本,它们属于交易成本(Arrow)。殡葬制度也存在着减少殡葬活动中的负外部性行为,增加正外部性行为的功能。                  

                                    

    我国殡葬制度在殡葬改革之初,就面临着制度成本问题。初始成本包括殡葬管理体制建立的成本,殡葬改革中所需的殡仪馆等都需要国家投入资金建立。如果仅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其它交易成本忽略不计的情况下,殡葬制度改革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改革后的殡葬业一旦建立,也面临着持续投入的问题,自身产生的环境污染等又提升了社会成本。同时,民间习俗的谈判力量也增加了宣传引导的谈判成本。这些交易成本的存在以积极规避风险的需要使得政府实施部门面临着资金的困境。殡葬制度本身具有成本,殡葬交易也存在成本。对政府而言,殡葬交易也必然存在经济绩效。自1985年民政部发布的通知中就提到殡仪馆的经济效益,此后又在1989年、1993年、1995年、2005年发布的通知文件中提及,其中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管理规定更是几乎每年都会发布。对于政府而言,殡葬制度的成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殡葬服务机构尤其是公墓经营者缔约谈判的耗费。对于经营性公墓而言,公墓的最大追求是利润的最大化,对于殡葬制度的适应需要增加谈判缔约的成本;另一方面是与预期的风险差异。对于大众而言,一般都希望达成长期契约,厌恶风险。只有制度的供给超出自己的预期收益之外,才能够在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殡葬活动。

      (1)社会成本之一

    殡葬行业可以称得上一个高排放、高污染的行业,严重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于传统殡葬习俗的影响,社会中还存在着“重殡厚葬”的旧思想,存在人死后大搞歌舞乐队、选风水、扎纸人纸马、扬幅送殡、建坟立碑等现象,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办一次丧事动辄上万甚至十几万,大大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家庭中也造成了不和谐的因素。另外,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加速,城市不断扩宽,土地资源显得尤为紧张。

      (2)社会成本之二

    在我国经营性公墓建设中,墓地建设经营者过于迎合社会需求,强调服务对象的层次型,建成了众多的土地面积大、墓穴和外观精美的墓地。现在墓穴多是由花岗岩、水泥等坚硬物质砌成,可循环再生性很低,会造成新的污染。而且因经营性公墓大面积占用土地,毁林及硬化现象严重,土地很难再循环利用。

    总之,殡葬改革初期阶段,由于传统殡葬习俗花费较高,社会财富浪费严重,给大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通过政府设立殡仪馆等措施降低的交易成本,引导群众接受,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殡葬制度,而殡葬制度法制化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大众重新开始对于厚葬的需求,由于维稳成本以及寻租成本的提高,这一时期的政府投入成本基本属于不变状态,巨大的社会成本转移给有较小谈判能力的社会中的个体;殡葬改革后期,政府采用逐步补贴方法逐步引导大众采用倡导的殡葬方式。政府的制度成本提升,而外部性成本如生态环境等开始降低。社会个体理论花费也呈现下降状态,整体社会成本是在交互作用下不断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