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殡葬改革依赖一把手重视,易受到人事变迁的影响。相较于县级政府承担的其他工作,沂水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更多体现出县一级政府的主观推动,而非由上级政府布置任务,下级政府贯彻执行的常规模式。虽然民政部、省、市一级都要求开展殡葬改革,但相较于临沂市其他3区8县,沂水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明显开展早,力度大,成果好。

沂水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得益于一把手的重视,开展速度快、阻力小。如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7年5月份开始着手安排,在同年7月份就基本完成并具备召开现场会的条件。一方面沂水殡葬改革的底子好,干部素质高执行力强,群众对政策接受度高,另一方面县委书记亲自抓,给予具体负责的乡镇政府很大的考核压力。一旦一把手发生变迁或工作重心发生变化,殡葬改革会不会成为一场运动式改革,都将成为疑问。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沂水县建立了很高规格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府、宣传、绩考、国土、规划、民政、林业等多部门的业务骨干和领导班子都囊括其中。然而多部门联合办公,在主要领导重视,亲自督促时是事半功倍,然而一旦人事发生变迁,尤其是主要领导更换殡葬改革是否会停滞不前。在调研过程中,基层干部对殡葬改革普遍缺乏信心,认为殡葬改革会随着一把手的调整而终止。
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导致实施过程缺乏弹性。一方面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是推进沂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力措施。沂水县政府对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的各个环节如公益性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老坟改造、移风易俗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沂水县年终考核的最主要内容,在乡镇领导提拔选用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加速了政策在乡镇一级的推行速度,但在另一方面使得改革缺乏弹性。如在县级层面一直强调的“不准一刀切、不准强制、不准搞平坟运动”,乡镇在巨大的考核压力和其他乡镇100%入墓率的工作压力下,不得不想方设法让每一个逝者都“自愿”入公墓安葬。尤其当乡镇工作人员做工作长时间作不通时,采取分配安葬任务、采取强制措施等行为,甚至与逝者家属爆发冲突,从而使得殡葬改革推行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