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6年我国实现殡葬改革开始,贵州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进行殡葬改革,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特别是近十年来,贵州省在殡葬改革中通过建立殡葬法律制度、构筑殡葬管理服务体系等措施,使火化率稳步提升,由2000年的不到10%提高到2010年的21.6%,‘殡仪馆、公墓及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公墓清理整顿取得较好成效,殡葬市场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殡葬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各个地州市还严格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殡葬管理规定、办法,如《仁怀市殡葬管理规定》、《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兴义市殡葬管理办法》等,合理规划火化区范围,积极应对土地资源紧缺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目前,贵州殡葬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从以前的强制火化变为引导和鼓励火化,更具人性化、更符合省情,也更有利于广大群众丧葬经济负担的减轻。另外,为了抑制高墓价特别是经营性公墓的价格,政府还根据贵州省的实情,制定了《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公益性公墓价格属于公益性服务价格,不以盈利为目的,应保本微利,平均销售利润率不得超过8%;经营性公墓价格平均销售利润率不得超过20%;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该办法还严格规定了公墓计价的内容及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在“十二五”期间,贵州省还将着力推行殡葬改革,实施“绿色、阳光、惠民、人文”殡葬,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
50多年来,贵州殡葬改革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公墓建设中的问题。和其它省市相比,贵州省的殡葬改革还比较滞后,今后,我们应该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贵州的殡葬业,进一步加强贵州公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