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是推行火化、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等,传统殡葬文化精髓较少在政策和制度规范中被考虑,新的殡葬礼俗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殡葬礼俗从过度繁琐走向过度贫痔。通客观上不利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殡葬文化。另一方面,依托法律制度保障的殡葬改革工作已持续近四十年,但推行火化、节约土地的改革目标实施效果却颇受质疑,特别是部分火葬区存在二次装棺土葬的现象,民众按照殡葬管理要求实施火化但又同时将遗体土葬,这样的方式明显不能实现节约殡葬用地的目的。从推行火化的角度看火化的目的确实已经实现,但从节约土地的角度看自行装棺土葬却比公墓安葬占地更多,所以对于殡葬设施的管理应成为殡葬管理的重心。而我国的殡葬设施建设虽有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依据,但其同时涉及土地、规划、林业、民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这些部门行使职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授权,同时殡葬方面的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本身就比较模糊,导致我国的殡葬设施无序建设的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少,再加上丧属基于个人需求未经批准兴建的殡葬设施,共同影响造成我国目前殡葬设施建设无序发展、土地资源低效利用的局面。

我国的殡葬设施建设作为政府部门殡葬事业规划的重要内容发展了数十年,按照民政部统计公报公布的情况,殡葬设施和从业人员的数量向来有稳步递增的趋势,如今已经能够基本满足各地的殡葬服务需求,但距离与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殡葬设施均等化发展目标还有较大距离,而且殡葬设施的管理直接关系到殡葬设施的利用和服务效能,也是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殡葬设施建设、加强殡葬设施管理一方面可以遏制大墓、豪华墓等私建、违建设施的扩张,达到节约殡葬用地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能加强合法殡葬设施的有效利用,促进主管部门的职能向服务型殡葬转变,减少殡葬用地矛盾,降低执法成本,更好服务城市整体发展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满足节地殡葬、新型绿色殡葬等多元殡葬需求。这也符合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殡葬改革的同时要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新要求。
殡葬公共服务在2007年和2018年的两份殡葬立法草案稿中都是主要的修订内容,涉及公益性殡葬设施、生态葬等方面,虽然两稿最终均未通过,但可以窥见提升和完善殡葬服务作为我国殡葬改革的重要方向从未改变。殡葬服务市场“管办不分、政企不分”体制机制问题一直是讨论殡葬服务立法事项无法回避的话题,其中最需要直面的就是一方面殡葬服务行业垄断暴利,另一方面殡葬服务收费不透明、人民群众殡葬负担较高,该问题通常是诸多殡葬矛盾的导火索,也是关心殡葬改革的人们重点关注的内容。鉴于该问题有跨时期的历史原因和行政管制的时代印记,将来殡葬改革应当首先关注到该问题对殡葬服务领域的重大影响,充分考虑殡葬服务的市场化需求和域外成熟经验,将推进殡葬改革的重心向规范殡葬设施建设和公益属性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