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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公益性墓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较为特殊
虽然上述已经论及农村公益性墓地仅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村民享有,但是由于墓地的使用用途特殊且每个人使用墓地的时间有别,因此仅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并不能自动的获得使用这“一亩三分地”的权利,实际上,为保证墓地使用权的有效供给、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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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墓地使用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具有的无偿性是基于其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无须支付类似城镇经营性墓地所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费而“无偿”。但这仅仅存在于公益性墓地的取得阶段,即此处的无偿性是指墓地使用权取得的无偿,并不代表整个长期的墓地使用过程均是无偿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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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墓地使用权人享有的权利内容
首先,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用益物权得以实现的首要条件便是对用益物的占有使用,墓地使用权人占有、使用的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获得墓地使用权的意义所在。为保障该权利的完整实现,一方面使用权人有获得墓地使用权权利证书的权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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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农村公益性墓地使用权的主体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益性公墓的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仅面向农村村民提供,并明确禁止丧主自行转让或买卖,即杜绝了向村民以外的人提供服务的可能性。这样限制性的规定,既符合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又符合农村公益性墓地福利性、保障性的特点,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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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农村公益性墓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辨析
虽然通过对不动产物权体系权利类型的梳理,使得墓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得以明晰。但是由于该使用权仅具有安放逝者、作为祭祀场所的单一功能,不具有用益物权的“收益”权能,使得其用益物权属性的界定备受争议。在此,有必要对用益物权体系中具体的用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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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墓地使用权应属于用益物权
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于一身,但所有权人不一定是最佳的物之利用人,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物的价值,物的所有权人通常只有在将其享有的物的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进行让渡的基础上,才能提高交易的效率,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用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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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墓园经营主体资格收归国有
上一章节分析了经营性墓地过度市场化的现状,来自政府和私主体经营者的两种力共同推动了墓价的攀升。墓地价格居高不下,逐渐成为普通民众之负累。根据上文的论述,经营性墓地在最初的立法意向中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其本身是一种社会福利性的设施。学界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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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完善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关于经营性墓地的流转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关注。第一,适度放开流转的限制。有学者将经营性墓地的流转划分为了两个阶段,第一次流转是购墓者从经营者处购买取得墓地使用权,第二次流转是己经合法占有墓地的购墓者将墓地转让给他人。从上文《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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